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事诉讼法 > 受理阶段 > 公诉 > 刑事申诉程序问题
刑事申诉程序问题
发表时间:2012-06-23 浏览次数:381

1、进行刑事申诉,被上级法院驳回后,在不服上级法院“驳回裁定”认定的事实理由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否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控告和申诉?如果可以的话,应该向哪一级检察院提出?

2、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和“驳回裁定”认定的事实理由,当事人认为是区级检察院向法院提供了虚假证言,并且在办案程序上也存在违规行为。当事人列举事实和理由后,向区级检察院提出书面控告,并要求给与书面答复,但该院以(1)、检察机关不受《信访条列》约束;(2)、当事人已向上级法院进行了申诉并被驳回为由,拒绝给当事人书面答复?请问检察院的拒绝有法律依据吗?当事人是否已没有申诉和控告的权利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刑事申诉程序问题”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立案侦查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2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更多分类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