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亚,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的妻子。作为重庆市天然气公司协会的职工,周晓亚在退休后,一直在打理家中的财物。她和他人合伙做过煤炭生意、承包工程,还曾将一些钱转移给其弟在民间放贷。
在和文强共同受贿一案案发后,周晓亚归案后表现得主动积极,首先把受贿的事实和赃款的去向做了交代,对共同受贿部分全部承认并在法庭上说“文强不如狗”。然而,在得知文强一审被判处死刑,自己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后,周晓亚在二审时,将一些受贿行为大包大揽,称她收受的很多财物及房产文强不知情,属她一人所为,极力为文强开脱。
对于周晓亚180度的变化,其辩护律师倪泽仁为本刊解读了其中的曲折详情。作为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倪泽仁曾执教于国家检察官学院。2001年至2003年,倪泽仁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曾担任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分管批捕、起诉的副检察长。
如履薄冰的辩护委托
2010年1月1日,酣睡中电话骤响,来电地点显示为重庆,顿时我心头一惊,睡意全无。
刚刚结束了世纪大案“亿霖传销”和“山西溃坝”案件的辩护工作,我又接受“重庆打黑”系列案中文强妻子周晓亚亲属的委托,担任她的辩护人。
2009年12月12日,李庄因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触犯《刑法》第306条,被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刑事拘留。次日,经
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执行逮捕。李庄案中,媒体网络给“重庆打黑”系列案件中从事辩护工作的北京律师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律师们只要听说谁将前往重庆,总要送以善意的叮咛:小心点。
作为专业的刑辩律师,我每天听到、看到身边发生如此多的案件,代理一些极为敏感、甚至被媒体狂炒失实的案件,这究竟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前车之鉴告诉我,代理这种案件,有可能被媒体网络推到浪尖,大出风头,但更多的是被媒体网络唾骂不止、摔到谷底。
不过,作为一名律师,无论如何不能在当事人求助法律帮助的时候,以个人安危和意愿而婉言谢绝。
一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面对强大的国家司法机关,在长达一年的诉讼期间被关押在看守所,与世隔绝,处于一种“二比一”的强制困境。
这时候,律师更有义务代表其家人“探亲抚慰”,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因为,此时此刻,他们已经成为弱者。正是如此,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才为这些犯罪嫌疑人设置了如此多的救济程序和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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