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在别人鱼塘钓鱼并打人被抓怎么办
发表时间:201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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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法律咨询:
我弟弟多次在别人鱼塘钓鱼,别人警告过多次不听。后面他朋友又去钓还打了那边人,但我弟弟没参与,现在一起抓了,刑事拘留,寻畔滋事罪,拘留30天,请问法律会判刑不?
律咖网律师解答:
刑事拘留是侦查机关办理案件时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接受审查,侦查机关调查犯罪证据,如果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证据不足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侦查机关应当释放嫌疑人。不经过法院判决,任何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建议聘请律师参与,最大限度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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