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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规两指监视居住和软禁的异同
发表时间:2015-08-28 浏览次数:454

双规、两指、监视居住和软禁都是用非暴力方法限制某人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不同:

双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两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监视居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但不适合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软禁没有法律依据。多依据领导人个人意见决定。蒋介石曾发明了对政治犯的“不杀、不审、不问、不判、不抓、不关、不放”的“七不”软禁代刑方式。

适用对象不同:

双规有证据证明违法党纪的共产党领导干部。

两指有证据证明违反政纪的非党员的领导干部。

监视居住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软禁有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人,多为异议人士。如前苏联软禁赫鲁晓夫,印尼软禁苏加诺,慈禧软禁光绪皇帝,袁世凯软禁黎元洪,中国大陆软禁赵xx,台湾软禁张学良。

现在中国出于维稳需要,遇到领导视察、外宾来访或者开两会期间,地方政府常常将一些上访专业户、异议人士请到宾馆居住或者带他们出去旅游,日夜有人陪同,好吃好喝好待遇,怕他们闹事。

居住地点不同

双规、两指居住地点由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察委员会、政府的监察部门指定。多选择僻静的宾馆、招待所、部队机关,如原政治局常委陈希同被双规时住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座小楼里。被双规、两指人员的住所对外保密,不通知家属。

监视居住本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居住在家中,本地没有固定住所的有公安机关指定住所。可以是旅馆、招待所、民房、农家院。

软禁根据被软禁人的级别决定。如西安事变后蒋介石把张学良软禁在浙江奉化蒋介石自己的别墅。袁世凯称帝后黎元洪被软禁在中南海的瀛台。

期限和后果不同

双规、两指无固定期限。待问题查清后,或移送移送司法机关,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恢复工作。

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如果经法院判决有罪,监视居住期间可以折抵刑期。监视居住二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

软禁 无固定期限随着政治形势变化而变化。如黎元洪,随着袁世凯的倒台被解除软禁,并继任总统。

现在对不安定人员的软禁多是随着领导视察的结束或者两会的结束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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