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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禁毒委:毒驾认定尚存技术困难,推动毒驾入刑
发表时间:2015-06-25 浏览次数:350

新华网北京6月24日电(记者 蔡梦晓)在第29个“6.26 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正式发布。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在发布会上解读《报告》内容并向公众报告中国禁毒工作的开展状况。刘跃进在回答记者问时表示,毒驾问题的严重性丝毫不亚于酒驾,现在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早就已经将毒驾纳入法制的规范来解决。国家禁毒办也在会同全国人大、最高法院等部门进行研究,把毒驾纳入刑事处罚范围。

记者: 刚才刘主任提到了毒驾的问题,近年来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在社会上引发了极大的恐慌,所以关于毒驾入刑的呼声越来越高。那我们也知道相关部门也在围绕其开展工作。我们想问的是,这项工作有具体的时间表吗?困难在哪儿?如果说短时间内还不能入刑的话,对毒驾行为该如何做到预防和惩治?

刘跃进: 毒驾的话题是这几年在社会上出现,而且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同我们国家现在毒情形势的发展以及经济的飞速发展,道路交通的飞速发展,连在一起的,对这个问题的危害,现在已经不言而喻,大家从报纸、媒体各方面都能够看到,而且很多人都看到毒驾问题的严重性丝毫不亚于酒驾。现在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这个问题早就已经提出来,而且早就已经纳入法制的规范来解决。我们国家跟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这个问题出现得晚一些,也就是这两三年才引起关注,但是发展很快。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全社会的呼声也比较大,要加强对毒驾的治理,加强对毒驾的处罚。国家禁毒办也在会同相关部门,比如说全国人大、最高法院以及各方面在推动这项工作,加强对于立法的调查研究。也就是说,要想方设法地把毒驾这个行为纳入刑事处罚的范围,这样才能对毒驾这种行为形成真正的威慑。因为现在没有纳入刑法,所以只能按照一般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办法来进行处理,处理的比较轻,震慑作用不够。所以说,我们现在正在推动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

当然,这个问题要真正进入立法的程序,确实还有一些比较具体的、比较复杂的问题和困难。比如说对毒驾的认定,现在在技术操作上,在一些具体程序上,确实有一些困难。比如说在马路上出了交通事故,是不是毒驾?你要有一个认定。现在不外乎就是尿检。尿检有可能是呈阳性,也可能呈阴性。我们一般要根据呈阳性进行判断,说他是吸毒。但是现在有些情况服其他一些正常的药,也可能呈阳性,这是目前需要解决的具体的一个技术性的问题,不是说一呈阳性就认定他毒驾,现在还不能完全地这样定,这里面需要很多技术性的处理。他如果说是吃了别的药,检测出呈阳性,就会出问题。

第二个,要及时检测。他当时出事了,你要在当时确定他吸了毒。当时确定他吸毒,现在还没有手段,比如说在马路上,在高速公路上,你马上尿检?没有这个环境、设备和条件。你说把他带到交通队,带到派出所再去尿检,那早就时过境迁了,本来是呈阳性的,已经不呈阳性了,因为时间过了。你当时就在查获他的时候,根据什么来判断他吸了毒?现在需要一些科研攻关的问题,包括能不能从他的唾液中马上就能够检测,或者当时从他的毛发中马上就检测,这些技术问题还有待于解决。

另外,他吸了毒,是刚吸了毒就开车,可能很容易就检测出来。如果他两天前吸毒,现在开车,不一定检测得出来。所以这里面很多技术性的具体问题,现在在调研,有的在科研攻关,只有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了,把毒驾纳入刑法、列入下次刑法的修正案才有基础,才有可能。但是我想,这个过程也会很快的,我相信毒驾在不久的将来会纳入刑法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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