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怎样赔偿
发表时间:201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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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大货车在左转弯时右后轮压死了一个骑电瓶车的老太,负全责。证件齐全 无醉驾 无超载 是否会判刑?保险规定的赔偿以外还需多少赔付? 通过交通法庭赔付仲裁是否可判缓刑?
邢台律师为你解答: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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