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台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00)台刑一终字第243号
原公诉机关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邵爱玉,女,1962年1月27日出生,汉族,浙江省三门县人,高中文化,原系三门县辅恺塑胶厂法定代表人,住三门县海游镇沿山路。因本案于2000年1月24日被三门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日被逮捕。现押三门县公安局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邵自来,男,1962年1月13日出生,汉族,浙江省三门县人,高中文化,农民,住三门县亭旁镇山根邵村,现暂住三门县海游镇下洋巷。因本案于1999年10月12日被三门县公安局监视居住,同年3月2日被逮捕。现押三门县公安局看守所。
辩护人王启高,三门县法律服务中心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邵万原,男,1964年8月15日出生,汉族,浙江省三门县人,初中文化,农民,住三门县亭旁镇山根邵村,现暂住三门县海游镇沿山路。因犯抢劫罪于1991年5月17日被三门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1993年1月17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1999年10月17日被三门县公安局监视居住,2000年3月3日被逮捕。现押三门县公安局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祝必罩,又名祝必灶,男,1970年7月7日出生,汉族,浙江省三门县人,小学文化,农民,住三门县中门乡东湖村。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三门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0年5月8日被三门县人民法院再审宣告无罪,同日又因本案被依法逮捕。现押三门县公安局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邵渊,男,1960年3月24日出生,汉族,山东省滕县人,高中文化,个体户,住三门县海游镇南山路13号。因本案于2000年3月3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三门县公安局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吕小健,男,1968年7月3日出生,汉族,浙江省三门县人,高中文化,个体户,住三门县海游镇军民路25号。因本案于2000年3月2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三门县公安局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邵万华,男,1958年8月12日出生,汉族,浙江省三门县人,小学文化,个体户,住三门县亭旁镇山根邵村,现暂住三门县海游镇交通路。因本案于2000年3月2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三门县公安局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泮礼格,男,1973年1月10日出生,汉族,浙江省三门县人,小学文化,农民,住三门县亭旁镇泮家村,现暂住三门县海游镇建行宿舍302室。因本案于1999年11月18日被三门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2000年3月2日被逮捕。现押三门县公安局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盛战福,男,1970年9月26日出生,汉族,浙江省三门县人,初中文化,农民,住三门县亭旁镇山上任村,现暂住鄞县钟公庙毛家漕村。因本案于1999年11月24日被三门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2000年3月2日被逮捕。现押三门县公安局看守所。
原判决认定,1998年4月2日,被告人邵爱玉家与邻居杨成恳家因相邻纠纷而发生争吵、互殴。同年5月11日,邵爱玉胞弟邵万月涉嫌致杨成恳重伤被逮捕。被告人邵爱玉得知后,同被告人邵自来一起赶到宁波,通过被告人盛战福找到曾经开过玩笑讲“钞票给我,牢让我坐”的被告人祝必罩,要祝到公安机关“投案”,称打伤杨成恳系其所为,而非邵万月。经协商,祝必罩答应替罪投案,邵爱玉答应给予一定报酬。同年6月,邵爱玉派人把祝必罩接到家中,被告人邵爱玉、邵自来与祝必罩等人一起回忆致伤杨成恳的过程,叫祝记住向公安机关“供认”。被告人邵爱玉、邵自来还与邵万华、泮礼格、盛战福等人商量和设计以后怎样到公安机关作证。在邵爱玉、邵自来的授意下,邵爱玉兄弟邵万原分别找到被告人吕小健、邵渊等人,用出示祝照片和暗示等方式,要他们以后作证时“帮忙”。在泮礼格、盛战福等人的参与下,邵爱玉与祝必罩达成协议:祝必罩投案后,由邵爱玉按刑期支付给祝补偿费每年人民币15000元。同年6月15日,祝必罩在盛战福的陪同下到三门县公安局“投案”,供认自己打伤了杨成恳。同日,祝被取保候审。在祝投案前后,被告人泮礼格、盛战福、吕小健、邵万华、邵渊分别向司法机关作了邵万月没有打伤杨成恳而是祝必罩行为所致的虚假证言,致使三门县人民检察院于1999年1月19日对邵万月作出不起诉的错误决定,三门县人民法院于1999年3月3日作出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祝必罩有期徒刑四年的错误判决。此外,被告人邵爱玉为使犯罪嫌疑人邵万月逃避刑事追究,多次向司法机关有关人员送钱送物。其中向三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任城关刑警中队中队长包从家行贿人民币50000元和香烟,向城关刑侦中队办案人员奚拥远行贿人民币20000元,向三门县公安局副局长章亚青行贿人民币50000元、向三门县公安局预审科办案人员章良献行贿人民币1000元,均被上述人员当场拒绝退回或上交单位处理。其又向三门县公安局预审科科长章跃进二次行贿人民币22000元,被章收受。在祝必罩判刑后,被告人邵爱玉向三门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陈静静送上现金人民币10000元,被当场拒绝。案发后,被告人盛战福、邵渊向有关部门组织(联合调查组)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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