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非法搜查罪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本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非法搜查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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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那些罪名——非法搜查罪
非法搜查罪 ,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本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非法搜查罪的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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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
刑法: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的确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⑴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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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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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 《刑法》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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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奶”犯法吗
“包二奶”犯法吗? 法律对于包二奶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这种行为只能在道德上进行谴责。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有重婚的行为(如男方跟二奶领了结婚证),则属于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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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被害人死亡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法院原则上不予支持
刑事案件被害人死亡,只能获得直接的物质损失赔偿,而死亡赔偿金是民事案件死亡赔偿标准,不属于直接的物质损失。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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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2、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3、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 4、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5、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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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处理时应注意的问题
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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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鉴定适用什么鉴定标
目前,关于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最高人民法院《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适用范围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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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故意伤害时肇事者一方如何有效应对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伤人者涉嫌处罚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害人一方可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也可能立案侦查,最终伤人者一方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受害者一方也可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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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构成要件
非法拘禁他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因法制观点差,把非法拘禁视为合法行为;有的出于泄愤报复,打击迫害;有的是不调查研究,主观武断、逼取口供;有的是闹特权、耍威风;有的是滥用职权、以势压人;也有的是居心不良,另有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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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引,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 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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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虐待儿童罪和虐童罪
害怕等后果的,才符合立案标准。 “该案件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对当事人刑事拘留,凸显关于虐待儿童问题的法律制度缺失。”韩德云说。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副主席赵东花指出,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虐待,仅限于一些严重暴力行为产生的身心伤害,一些较轻的虐童行为,例如忽视、轻度体罚、强迫劳动等并没有包含在虐待定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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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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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婴儿遇害案警方消息
传言:长春婴儿遇害案疑犯周喜军是为儿子顶罪 警方:认定周喜军为婴儿遇害案疑犯 长春婴儿遇害案疑犯周喜军自首后,曾一度有传言说自首嫌犯是顶包的,替他儿子顶罪,孩子是自首人的儿子掐死的。 吉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最新消息,“304”案件犯罪嫌疑人落网后,长春市公安机关连续作战,深入开展案件侦办工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害婴儿的父母和亲属看到了婴儿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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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二○一二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的通知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吉高法[ 2012 ]60号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二○一二年度人身损害 赔偿执行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二○一一年度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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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
故意伤害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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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
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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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是故意杀人罪吗
所谓安乐死,通常是指为免除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的患者的痛苦,受患者嘱托而使其无痛苦地死亡。安乐死分为不作为的安乐死与作为的安乐死。不作为的安乐死(消极的安乐死),是指对濒临死亡的患者,经其承诺,不采取治疗措施(包括撤除人工的生命维持装置)任其死亡的安乐死。这种行为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作为的安乐死是指积极作为的方式帮助他人结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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