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公安局的工作失误,急急急急。
犹豫当地公安局的,粗心大意
上网通缉的时候把名字打错了
所以天大的冤枉就落在我头上了
在外打工的我,被公安局抓了送进了看守所
过了几天,不像人的生活。
最后当地公安局过来了解了情况,说弄错了
就无罪释放了我,我以为从此平安无事了。
最没想到的事,居然我去别的地方用我的身份证的时候 。
又被那当地公安局的抓了,说我是通缉犯,说我们那当地公安局还没撤销通缉领。
最后我去公安局打听,说什么无法撤销通缉,说什么个给我开个证明带在身上,公安局在抓我的时候就那出证明来,那样换谁我想也不愿意啊
所以我现在的身份证都不敢用了,应为这事我都弄出病来了,我也不敢在去别的地方了,抓怕了 。
求求那位好心人帮帮我,告诉我接下来该怎么办啊
应为这事我剃光了头了,丢了工作。
心灵上受了不少创伤,连累了我女朋友,公安局把她带去问话,还对一个女孩子下手打她,所以现在她都故意回避我,什么意思我也懂。
想想公安局的小小失误,对老百姓的损失是多大。
说什么经济赔偿,给我几百块务工费,是你会要吗?
我不要什么赔偿,就是希望我们当地公安局尽快给我解决通缉的问题
还我自由
山东律师为您解答:
你可以要求警方撤销全国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这是可以做的到的,无法撤销通缉的答复是不负责任的做法。警方发布通缉令错误通缉当事人,确实给当事人造成了较大的心理压力,但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赔偿属于国家赔偿,而国家赔偿只承担直接损失的赔偿,不包含精神损失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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