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这一问题有哪些相关规定呢?本文详细阐述遭遇人身损害,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本文由律咖小编为您整理,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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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孩子因为和女朋友分手了,想要回当初给女朋友买的电脑,女方不给,找来新交的男朋友将这个孩子赶走了(应该是被打了,而且似乎是因为新交的这个男孩不让给),随后这个孩子叫了他的一个表兄弟想一起把男孩堵住要回电脑,那个男孩知道他俩要堵他手里就拿了个破碎的啤酒瓶在袖子口,当这两个孩子把那个男孩堵住时,那个男孩不由分说就用破碎的啤酒瓶在两个人的脑袋上戳,将两个人的头部打出了大面积伤口,严重的一个耳朵看着都快掉了,双方家里人都出面了,受伤的两个孩子也住进了医院,用啤酒瓶伤人的家长也来了一次,但也没有说什么解决方法就走了,现在续治疗也不出面了,像这种情况受伤的两个孩子家长该通过法律手段来索取医疗费吗?这两个孩子都没有带什么伤害性的物件,也没注意到对方有带碎啤酒瓶,才跟上去,打算拦住,对方就猛然回头对两人头部用岁啤酒瓶猛戳,当时两个受伤孩子就重伤昏迷了。
律咖网律师解答: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伤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伤人者致受害人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相关法律知识:
人身损害赔偿费
身体伤害赔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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