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法罪名 >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 公安局长刑讯逼供案
公安局长刑讯逼供案
发表时间:2012-06-25 浏览次数:476

在法庭上,被害人李久明的一段话震动法庭:“我与王建军、杨策等人素不相识,无怨无仇,可是,在办案过程中,他们违法办案,根本不听我的辩解和忠告,为所欲为,一意孤行,不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而是迷信口供,大搞刑讯逼供。正因为他们无视国法,随意践踏法律,所以今天受到审判。”

新闻背景:

2004年9月下半月刊,本刊以封面文章《真凶,警督还是飞贼》详尽地披露了冀东监狱二支队原政治处主任李久明被判处死刑的来龙去脉,并对真凶蔡明新的“传奇”经历展开了调查后,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在被判处死刑“一周年”之际,李久明被无罪释放。这起冤假错案的制造者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开发区分局公安局长王建军、副局长杨策等7名干警先后被刑拘,逮捕。近日,案件又有了新的进展,王建军、杨策等7名干警在河间市人民法院接受法律的审判。

2005年1月23日至24日,包括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开发区分局公安局长王建军、副局长杨策、唐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队长聂晓东在内的7名干警涉嫌刑讯逼供案依法在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涉案人数多、涉案人员级别高,案件震惊河北乃至全国,因而也备受社会和媒体关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公安局长刑讯逼供案”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2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