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法罪名 >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 刑讯逼供酿成错案
刑讯逼供酿成错案
发表时间:2012-06-23 浏览次数:318

身为刑警队副大队长,却知法犯法,刑讯逼供他人承认强奸杀人事实。后因流窜作案强奸9人的元凶落网,被错捕者终洗去不白之冤。近日,河南省汤阴县公安局刑警队原副大队长索风光因涉嫌刑讯逼供罪,被安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1年6月10日夜11时,汤阴县任固镇北故城村少女任某,在本村看完戏后独自回家,在路上被奸杀。案件发生后,汤阴警方于两日后将有犯罪嫌疑的申某刑事拘留。同年6月17日晚,索风光带领干警将申某从看守所提出,从晚8点讯问到第二天早上,其间索风光采取打耳光、不让睡觉等手段进行刑讯逼供,后申某由于不堪忍受,被迫承认强奸杀人的事实。同年9月16日,警方将流窜作案并强奸杀害任某的杜国希(现已因强奸罪被判死刑)抓获。

至此,这桩刑讯逼供造成的冤假错案浮出水面。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刑讯逼供酿成错案”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5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