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连续4年骂大街被判一年
发表时间:201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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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快痛快嘴还能被判刑?”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一名连续4年坚持“骂大街”的农民吴某以一年有期徒刑为代价,终于服了这个理儿。
昨天,记者在凌源市法院了解到这一“离奇”的官司。
吴某今年57岁,1998年他与自家兄弟在当地法庭打官司。输掉官司的吴某对法官心存怨恨,4年来多次到法院和主审法官黄某的办公室指责谩骂,并在法庭门外大墙上、县委、县政府、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外墙上、当地农贸市场周边墙上、市区电线杆等处,用粉笔写上谩骂黄某的语言。
2002年10月,被“骂”得忍无可忍的黄某终于将吴某告上法庭。今年6月13日,凌源市法院审理了该案。最后,吴某被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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