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哪些组织请求保护?
发表时间: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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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如果您或身边的人遇到了上面的情况,一定要先咨询律师,这样才能更好的帮助您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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