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诈骗数额定罪量刑的新标准
发表时间:201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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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诈骗的有关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六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八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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