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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谨防骗子利用律师名义行骗的声明
发表时间:2013-05-27 浏览次数:165

近日,在北京、吉林等地出现了骗取小额贷款验证金的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利用真实的贷款公司的名义,冒充其工作人员与受害者签订贷款合同,并以发放贷款需先缴纳与贷款金额成一定比例的验证金作为借贷人具有还款能力的证明,骗取受害人钱财,目前已有上当受骗者。

另外,犯罪分子在假贷款合同担保人一栏假冒律师签名,骗取受害人的信任。本律师在此郑重声明,从来没有接受任何银行单位或贷款公司办理贷款业务的聘请,本律师也从未在类似贷款合同上签名,任何在类似合同书上签有本律师姓名均系犯罪分子伪造冒用本律师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凡涉及金钱往来特别是账户转账等问题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求证,谨防上当受骗。对于损毁本律师声誉的行为人,本人将保留追求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刘天君律师

201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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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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