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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
发表时间:2013-02-04 浏览次数:68

对于刑事案件不论是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最重要的是争分夺秒,及早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不要再为卷入刑事诉讼而烦扰,积极行动才是对您家人、朋友最大的帮助!

本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这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也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另成立其他犯罪的,视情况从一重论处或者与抢夺罪实行数罪并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夺取的对象必须是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抢夺财物的数额不大,就不以犯罪论处;如果故意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则不成立抢夺罪,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刑事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抢夺罪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5、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是不是一定给予刑事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6、行为人抢夺,在哪些情形下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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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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