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二者在客观上均表现为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骗取资金后不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不具有归还能力的;
(2)骗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