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法罪名 > 侵犯财产罪 > 票据诈骗犯罪的防范
票据诈骗犯罪的防范
发表时间:2012-06-28 浏览次数:143

票据诈骗犯罪的防范

票据诈骗犯罪性质恶劣,危害极大。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单位、个人及司法部门必须相互配合,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共同防范和打击票据诈骗犯罪。

1.广泛宣传票据知识,动员全社会力量防范和打击票据诈骗犯罪。要与重视人民币反假工作一样重视防范、打击票据诈骗犯罪活动;要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票据、结算知识,报道、剖析典型案例,也可以走上街头,采用接受咨询、散发资料的形式,直接向广大公众宣传票据知识,提高全社会防范票据诈骗犯罪的意识和水平;银行要经常对客户宣传票据、结算知识,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多种形式的通报会、培训班,向客户通报典型票据诈骗案件、介绍风险易发环节、传授如何鉴别真假票据的技巧等。

2.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票据审核责任制。银行要强化内部控制,严密支付结算操作程序和手续,将空白汇兑凭证、汇票申请书等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加强对柜面人员的风险防范教育和票据防伪工艺、防伪知识的培训;建立银企联防制度,对大额款项的支付,要主动与客户沟通、确认;建立票据审核责任制,固定专人审核票据,实行票据防伪暗记审核程序化;建立票据防伪、防诈骗的激励机制,设立专项奖励基金;研究票据诈骗犯罪的易发环节;分析、掌握票据诈骗犯罪的特点、手段和趋势。

3.采用高新技术手段,提高科技含量,加强技术防范。要进一步加强票据防伪技术的研究,增强票据防伪性能,加大票据伪造、变造的难度,提高票据使用的安全系数;开发、研制、配备先进的防假识假技术和专用设备;积极推广应用支付密码,和客户约定在支票、汇兑凭证、汇票申请书上加填支付密码,做为支付款项的条件;采用二维码技术,将票据上记载的有关信息进行专门处理;利用各商业银行的电子汇兑系统,办理查询查复;开发、建立全国统一、联网的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与公安部门的个人身份证管理系统、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注册系统等联网。

4.完善票据、结算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制度防范。要完善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支付结算业务处理手续;修订账户管理办法,明确银行在开立账户时对客户身份真实性的审查责任;规定存款人办理款项支付必须凭预留照片或密码办理;兼顾效率与安全,适当限制银行汇票的流通,规定银行汇票必须填写代理付款行,只能在同城范围内转让;规定商业汇票的贴现行办理贴现后必须告知承兑人;规定银行间的跨行相互代理查询、查复义务;规定支票的注销与赎回制度;允许支票账户存款人与银行签订透支协议;建立“黑名单”制度。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票据诈骗犯罪的防范”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9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