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对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案的被告人董xx判处缓刑,当庭释放。文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合议庭充分采纳,本案成功办结。
当事人董xx因经商不善生意亏空,故将先前一直正常使用、分属四家银行的四张信用卡用于刷卡消费,一年的时间累计透支6万余元,期间各家银行多次催讨、协商,董xx均已经济困难无力偿还为由,一拖再拖,后在银行登记的原住所转让他人,搬到新处没有通知银行,登记的手机号码也予以变更,同样没有通知银行。
于是四家银行中的其中一家以董xx恶意透支数额较大为由,控告至下城区经侦大队,经公安机关审查,决定刑事拘留。
拘留当晚,董xx家属立即与文涛律师联系,协商法律帮助与取保候审的有关事宜。次日上午随即赶赴律师事务所,与文律师办妥委托事宜。同日下午,文律师即与公安机关联系妥当,一方面去看守所会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另一方面,同时指导董xx家属与银行协商偿还欠款,取得银行谅解,并将有关材料递交公安机关。
通过律师与当事人家属的共同努力,董xx被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诉至下城法院。
文涛律师认为,董xx办信用卡之初并非为了恶意透支,而是用于正常消费,只是后来经济出现危机,刷卡消费后无力偿还,与银行协商未果,才采取逃避的态度。案发后积极委托家属还清全部款息,且向办案机关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之前也没有任何的违法犯罪行为,故向法院申请判处缓刑,帮助其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文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合议庭充分采纳,董xx被下城区法院判处缓刑。本案成功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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