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洗钱罪
洗钱一词,最早来自美国。据称20世纪初,美国旧金山市有家饭店叫圣﹒费朗西斯的老板看到自己饭店用于日常流通的一些钱币沾满了油污,因怕弄脏了顾客所带的白手套而影响饭店的生意,便将收进的脏币用洗涤剂清洗一遍,然后将清洗后像新币一样干净的硬币投入使用,这便是洗钱一词的由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洗钱一词逐渐与犯罪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最初的洗钱犯罪是与毒品犯罪联系在一起的,可以说是贩毒的衍生物。后来,逐渐发展到走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领域,而且日益猖獗。严峻的现实迫切需要用法律武器同这种犯罪作斗争。1998年12月9日,联合国制定并通过了《联合国禁毒公约》,中国是首批签署的国家之一。在这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禁毒的决定》,第一次以国内法的形式将清洗毒赃的国际性犯罪行为规定为犯罪,成为以后“洗钱罪”的滥觞。97年新刑法正式规定了洗钱罪及法定刑。修订后的刑法对洗钱罪⑴的明确规定不仅有利于直接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并加强同国际社会的合作,而且也有利于对毒品犯罪,走私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上游犯罪的惩治和预防。
一、洗钱的含义及其危害
洗钱,其最初的含义与犯罪活动并无任何关系。但是,“洗钱”一词的含义并非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某些与犯罪有关的新现象的出现,“洗钱”一词也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本世纪50、60年代以来,毒品犯罪、走私犯罪日益猖獗,由于来自犯罪活动的大量非法收益容易引起警方和税务官员的注意,所以需要通过洗钱技术来隐藏这些非法收益,或者将其混入合法收入中,使之呈现出合法的可消费形式,以便割断它与犯罪的联系,逃避追查并享受犯罪成果。实质上,这种行为是为了把犯罪行为获取的赃款黑钱所具有的非法性这一“污点”清洗掉,使之变成像是通过正常途径获取的“干净钱”,从而达到逃避法律惩治的目的,这便是现代意义上的洗钱。
现在,洗钱已发展成为一个有着高额利润的、复杂的犯罪领域,并成为国际一大公害。洗钱行为不但能够掩饰犯罪分子的罪行,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且由于洗钱一般是通过金融⑵机构进行的,还将严重妨碍金融机构的正常活动,为使犯罪合法化,就必须去拉拢政府官员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以他们作为保护伞,从中起着庇护和掩饰的作用,成为腐败的温床。更甚至于,它是其它犯罪,尤其是有组织犯罪的润滑剂,是其不可或缺的“生命线”。如果没有洗钱技术的帮助,犯罪分子无法享受其巨额的非法收益的话,那么犯罪规模就会比现在小得多,而且远不及现在的犯罪实施起来那样得心应手。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论洗钱罪”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