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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刑罚罪名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贪污贿赂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公务犯罪
可以根据妨害公务的手段、造成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4)毁损财物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贪污贿赂罪] 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咨询律师: 胡骅
[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 险 驾 驶 罪
新增了第133条之一,置于现行刑法第133条的交通肇事罪之后,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修正案新增的这一犯罪该如何确定罪名?主流观点认为应该定 “危险驾驶罪”,因为本罪规定的两种行为方式,其本质上的共同属性在于都属危险驾驶行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犯财产罪] 诈骗犯罪案件管辖地批复
公安部关于受害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可否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侦查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公安部 文 号:公复字[2000]10号 发布日期:2000-10-16 执行日期:2000-10-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你厅《关于被骗受害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可否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侦查的请示
咨询律师: 胡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和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 一、犯罪构成 (一)客体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财产罪] 深圳盗窃罪定罪量刑标准
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深圳地区(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 “数额较大”起点为三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起点为十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为五十万元以上。 【注】 特殊情况下,“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公检法人员妨碍作证是犯罪行为
采访时,对李庄表示了歉意,他说:“龚刚模不是江姐,我也不是许云峰,我们顶不住了。” 在这之前,马晓军律师已经起诉了重庆公安局。称李庄案审理期间,自己被重庆警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不许他出庭作证。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示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罪叫妨碍作证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危害国家安全罪] 网购高考答案获刑
23岁的女子王某因网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题答案,被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2年4月14日、15日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4月14日16时许,王某以500元的价格从网上购买了当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试题答案,并于次日考试前通过电子邮箱收到上述试题答案。后王某被抓获归案,涉案的两台笔记本电脑也被扣押移送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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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通字〔201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及量刑标准
经研究认为,根据刑法的修改,本罪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对象都已经扩大了,应对原有罪名进行相应的修改,“窝赃”、“销赃”都是“掩饰、隐瞒”的手段,因此规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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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聚众斗殴罪是否需要区分主从犯
从理论上来看,应当区分聚众斗殴罪的主从犯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主犯是相对从犯而言的。 根据《刑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指挥、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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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如何界定
其行为属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黎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理由是虽然黎某当时受到邓某的不法侵害,但从当时的现场情况看,当邓某已经掉入粪坑中的时,黎某他完全可以立刻跑走以避免遭受邓某的不法侵害,并非没有其他退路。故黎某将快爬出粪坑的邓某再次推入粪坑致其死亡,其防卫行为显然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犯财产罪] 现下最流行的网络诈骗流程
现下最流行的网络诈骗流程: 第一步 各个qq群等聊天聚集比较多的地方发布:招聘员工、刷淘宝信誉在家上班日薪200-300元吸引人群注意。(日薪300×30日=1万,天下这么容易的事情??) 第二步 等你加她好友她将主动介绍她是靠刷网络商家信誉来获取回报的方式来赚钱。 这个时候会提出要求:你要有银行卡上面金额要300以上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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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 粤高法发〔2014〕12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下称《解释》)已于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咨询律师: 胡骅
如果qq号被别人盗用骗取钱财,qq号主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呢? 律师说法: 依据法律规定,小王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财产罪] 2014年盗窃罪最新司法解释
【盗窃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3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2013年4月2日公布,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咨询律师: 胡骅
[侵犯财产罪] 骗取贷款罪
但能够及时归还,并未给金融机构造成实际损失,属于一般市场背信行为,其未给金融管理秩序造成实际损害,不应按犯罪处理。然而本律师认为,此种观点违背了立法原意和设立此罪的根本目的,首先在立法原意上,全国人大的立法草案中已经说明,设立该罪的目的在于惩罚那些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危害金融安全的单位和个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非法经营犯罪,反映出当前网络犯罪的非法牟利特征突出,组织链条明显。《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咨询律师: 胡骅
型”敲诈勒索通常要借助一定的网络平台。例如行为人自己建立或者经营所谓的“维权网站”,收集不利于被害人的负面信息后,发布在该网站,然后与被害人联系并告知该网站上有不利于被害人的负面信息,要求对方将特定数额的钱款存入指定的账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信息网络寻衅滋事犯罪的认定
信息网络既是工作、生活、学习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公众沟通交流的主要媒介和平台,体现出较强的“工具性”和“公共性”特征。《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五条结合信息网络的上述两种属性
咨询律师: 胡骅

犯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4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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