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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不良电视购物广告 宁夏甘肃两台遭封杀
发表时间:2012-07-23 浏览次数:488

自“禁播令”实行之日起,广电总局即已经开始展开对地、市自办频道进行严格监督,一旦发现违规发布的问题,将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国家广电总局 社管司副司长任谦曾预先表示:“如果在60天内连续三次收到‘整改通知单’的,这个电视频道或广播电台将会被暂停广告发布,同时还要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甘肃、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于2007年2月2日便因以医疗咨讯服务节目形式变相发布违规医疗广告问题,被广电总局诫勉谈话,并责令其立即暂停播出所有违规电视购物服务节目。但两地方台并未吸取教训,依然我行我素。广电总局下发两次《违规广告播放整改通知单》,并通知两地方台对两频道存在的违规广告、违规电 视购物节目进行彻底清查和整顿。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5、6两个月份,两频道依然存在电视购物节目泛滥,违规广告肆意插播等现象。

为严肃纪律,整顿电视广告播出秩序,广电总局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对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和甘肃电视台综合频道给予暂停播放广告处罚的通报》,通报说,今年以来,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和甘肃电视台综合频道屡次出现违规播放医疗咨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等问题,被总局和国家有关部门多次责令整改和通报,但两台违规问题至今仍未解决。总局决定责令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和甘肃电视台综合频道自6月18日零时起暂停播放所有商业广告,并 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深刻检查,提出切实整改措施。责成宁夏自治区广电局和甘肃省广电局分别对宁夏、甘肃电视台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向总局提出书面报告。经总局同意后方可恢复广告播放。

根据《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广电总局令第17号)第二十九条“拒不改正或60日内三次出现违规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做出暂停播 放广告、暂停相关频道播出的处理决定”规定,宁夏、甘肃两台涉嫌违规操作,包庇不良电视购物广告,恶意维护恶性广告生存条件,终被广电总局责令整改。

电视购物广告为何频频得到地方电视台的青睐,并甘于冒天下之大不韪顶风而上对其施加援手?业内人士爆料称:电视台这样做,其实是在争取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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