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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门两官员“放水”违建玩忽职守
发表时间:2013-08-20 浏览次数:228

广州市白云区国土部门两官员肖书华和钟柱锋在查处违建过程中屡屡“放水”,造成大片农业用地被破坏。近日,二人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玩忽职守罪。

据介绍,2012年白云区被抓出许多违法违纪问题,其中许多与违法用地有关。由于大规模的违法用地,白云区曾遭到当时广州市领导的点名批评。肖书华和钟柱锋就因“两违”问题落马。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3月,肖书华担任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白云区分局(下称白云国土局)土地矿产监察科的科长。当时他所在的科室,受理了太和镇米龙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土名为“江子巷”农用地被违法填土约36.5亩的案件。当年5月31日,该案经白云国土局主管副局长批示应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但肖书华没有依法处理,也没有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致使该地块的违法用地当事人李伟武(已判决)继续在该地块非法填土和建设,因这一地块被非法开挖、填土和建设楼房,丧失了种植生产能力。直至2008年7月,已有3幢违法建筑物投入使用、在建违法建筑物1幢。

2008年7月,白云国土局太和镇国土所所长钟柱锋等人,对“江子巷”违法用地扩大部分立案调查并上报,白云国土局相关部门再次受理“江子巷”违法用地案件,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后来,“江子巷”地块上的3幢建筑物被强制拆除,经过种植树苗,基本达到了复绿要求。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7月24日,钟柱锋任所长的太和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太和镇石湖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鸭屎塘”农用地被违法填土约5亩。该所工作人员随后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及《土地违法行为调查通知书》。

但之后,钟柱锋没有按规定对这一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立案查处,没有按规定向分局执法监察大队报告,也没有按规定安排该所工作人员对这一地块全程跟踪、重点巡查。到同年10月21日,该农用地被非法填土达55.42亩,已经丧失了种植能力。

近日,广州市中院终审均认定肖书华和钟柱锋构成玩忽职守罪。其中,肖书华最终获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钟柱锋一审获判缓刑,广州中院终审改判免于刑事处罚。

娄底律师解说: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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