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
死刑有哪些执行方式
网友问死刑有哪些执行方式? 由 镇江律师 为您解答: 1、静脉注射:向死刑犯的静脉中连续注射致命的药剂。犯人躺在行刑椅子上脚踝、腿、手腕、胸部和头部都被绑住。犯人的身上连有心脏监视器。行刑人一般给犯人注射麻醉剂———使犯人失去知觉,肌肉松弛剂———使犯人的心肺松弛,剧毒的氯化钾使心脏停止跳动。很多人认为,这是最人道的执行死刑的方式,也是目前美国最常用的行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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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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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抢劫砍人手 罪犯手段残忍被执行死刑
的执行死刑命令,对伙同他人多次携带镰刀、牛角刀,驾驶摩托车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柳州市采用镰刀割断包带或者拉扯挎包的方式疯狂飞车抢劫的罪犯韦海秋执行死刑。 经查明,2010年6月9日至9月14日,罪犯韦海秋分别伙同韦树备(另案被告人,已判刑)、韦海异(同案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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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死刑的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核准
网友问对判决死刑的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核准? 下面由 苏州律师 为您解答: 死刑是剥夺罪犯生命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我国死刑的适用,历来都采取极其慎重的态度,对死刑严加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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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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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可判死刑的情形
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条规定了可判处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种,具体如下: 一、 以下情形一般多考虑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 在抢劫过程中杀人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杀人,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 同时具备上述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 抢劫金融机构的。 4、 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 抢劫军用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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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哪些罪名可能会判死刑
我国是世界上拥有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之一,刑法规定有68个死刑罪名。实践中最常用死刑的,分别是故意杀人罪、毒品犯罪、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使用频率高的主要是暴力犯罪,除此之外的非暴力犯罪的“理论”死刑则很少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取消13个死刑罪名。 死刑案件事关被告人的生命,此类案件对于被告及家属心理的煎熬强于普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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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哪些罪名可能会判死刑?
我国是世界上拥有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之一,刑法规定有68个死刑罪名。实践中最常用死刑的,分别是故意杀人罪、毒品犯罪、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使用频率高的主要是暴力犯罪,除此之外的非暴力犯罪的“理论”死刑则很少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取消13个死刑罪名。 死刑案件事关被告人的生命,此类案件对于被告及家属心理的煎熬强于普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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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某女儿 根本不知最高法核准死刑判决
核心提示:商人曾成杰因集资诈骗罪7月12日被执行枪决,其女曾珊14日称才收到法院13日寄出的死刑执行通知。曾珊称根本不知道最高法6月14日已核准了死刑判决,看到报纸才知道。她称删掉微博上对长沙中院的致歉是担忧狱中妈妈和姐姐的安危。 死刑执行通知书上,仅写着曾成杰的家属收。 邮戳显示,信件到达吉首时间是14日,发件时间依稀是13日。 通知书称,死刑已于12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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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1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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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可能会判处死刑的罪名
刑事案件中可能会判处死刑的罪名 目前,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取消13个死刑罪名,但是我国还是世界上拥有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之一,刑法规定有68个死刑罪名。自今年5月1日起,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将不会被判处死刑,我国死刑罪名将由68个减至55个。 实践中最常用死刑的,分别是故意杀人罪、毒品犯罪、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使用频率高的主要是暴力犯罪,除此之外的非暴力犯罪的“理论”死刑则很少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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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白皮书:中国严格控制并慎用死刑
中新网北京5月14日电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14日发表的《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指出,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取得新进展,国家严格控制并慎用死刑。 白皮书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死刑罪名削减幅度近五分之一。修正案还对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适用死刑作了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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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共同犯罪的部分被告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应适用何种程序审理的批复 (2010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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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已于2006年8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8次会议、2006年9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6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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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伟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
孙中伟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 【孙中伟律师评论】 很多的死刑复核案件最后都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每一位优秀的死刑辩护律师以及被告人家属都应认真学习、研究本《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真正内涵,对提高死刑的改判率及不核准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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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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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死刑的规定
新《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死刑的规定 第五节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 第六百零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第六百零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死刑复核检察部门负责承办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 第六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在死刑复核期间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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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哪些罪名可以判死刑
第115条第1款)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第1、2条) 12.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投毒罪罪名) 1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 14.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5.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6.劫持航空器罪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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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来的死刑制度的发展趋势
权利和政治权利之世界性潮流与趋势,并努力融入国际社会之鲜明立场。我国的死刑制度终将会被取,但跟社会主义的发展是一样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不是未来的5年,10年,20年就能废除的,这将是一个长期而曲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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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国际死刑发展趋势
个全球性国际人权文件 《宣言》第 3 条规定了基本生命权: “人人有生命、自由和个人安全的权利。”尽管对生命权的规定并不完整,但《宣言》应被视为支持生命权的基本宣言。《宣言》的法律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发展,后来据此制定的一些国际公约权利规则逐渐演变成国际习惯法,成为有约束力的合法的国际规则,可以说《宣言》是当代人权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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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死刑制度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死刑核准权问题所受诟病最多,在学界的大力呼吁下,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终于决定将死刑核准权收归其统一行使。但是,我国死刑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适用死刑罪名过多 在 1997 年刑法修改之前,不少学者即对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是否应21该设置死刑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不少学者主张废除这类犯罪的死刑,广泛适用罚金刑、财产刑等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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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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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压交通警察被判死刑
站附近将化名为“刘保柱”的被告人李守成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守成不服交通警察管制,强行驾驶机动车辆并拖拽交通警察,最终导致其被甩至车下碾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宣判后,李守成不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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