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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建立计生系统警示训诫制度
发表时间:2012-06-23 浏览次数:120

为进一步加强计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干部管理长效机制。日前,略阳县计生局出台了《计生系统干部警示训诫谈话制度》。

一是规定了警示训诫谈话的具体内容,分为警示提醒、诫免督导、责令纠错三个档次,根据干部职工出现错误的性质和影响大小确定谈话格次和谈话内容。

二是明确了警示训诫谈话的对象和适用范围,县计生局所属各单位、各乡镇计生站干部职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县纪委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谈话对象由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研究确定后,由局分管领导和纪检组负责实施。

三是制定了警示训诫的方法,可采用书面告诫和面对面谈话两种形式进行,通过告诫谈话提醒被谈话对象应该注意的事项和问题,要求其纠正错误倾向、终止其错误行为,改过自新,防止错误继续蔓延发展。同时要求实施警示训诫谈话必须由两人以上参加,谈话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签字后存档。

四是提出了对实施警示训诫谈话对象的处理办法。要求受训人要限期改正错误,对于屡教不改,一年内接受过两次诫免谈话的干部职工,一律取消年终评选先进和优秀公务员资格,谈话超过两次以上的由局纪检组立案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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