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罚运用 > 自首 > 什么是自首
什么是自首
发表时间:2014-03-17 浏览次数:138

自首,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自首有两种情况:

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

(1)、一般自首,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动投案,即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都没有被发现,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

犯罪事实已经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

犯罪事实和犯罪人已经被发现,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前,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自首成立的根本条件,即犯罪嫌疑人必须以各种方式向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2)、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要求:

1.特别自首的主体只能是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

2.特别自首必须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

( 3)、自首的处罚。自首表明犯罪人有一定的认罪表现,刑法对自首规定了从宽处罚的原则。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什么是自首”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量刑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7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