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虽然年纪小,但陈某的恶名在村内人人皆知。两年前,陈某就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今年4月,陈某照例在村中闲逛,但肚子传来的饥饿感让他又动起了歪念头“弄点钱”买吃的。于是,陈某来到82岁的林阿婆门前索要钱财,遭到拒绝后陈某便对82岁的阿婆动粗,一番恐吓抢到了两元钱。
近日,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说法:
两元钱获刑三年多,量刑是否过重?办案法官指出,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就构成抢劫罪。陈某在抢钱时,使用了暴力手段。因此,不论抢劫金额多少,不影响法院定罪。在量刑上,陈某已构成累犯,是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综合相关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知识: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抢劫两元买饼干被判刑三年,量刑是否过重”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