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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案件程序透明化
发表时间:2012-07-17 浏览次数:338

昨天,青岛监狱21名在押犯人在10名市人大代表的观摩下,分别获取了减刑两年六个月的减刑和三年以上的假释。

获得假释四年零一个月的张继良,原是青岛某单位的领导干部,2001年12月8日因犯贪污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造成损失罪,获刑10

年。经合议庭讨论并听取了旁听人员的意见和张继良的自我陈述,合议庭一致通过决定,为张继良减刑4年1个月。另外高飞等7名犯人也获得了假释三年以上。刘升明等13名犯人获得减刑2年6个月。

法官表示,以往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一般只采取由执行机关呈报材料,法院进行书面审理的模式。如今减刑假释采取听证会的方式,今天又请了10位人大代表进行观摩,最大的好处就是使减刑、假释程序透明化,并且任何人都可以当庭提出意见,比以前灵活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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