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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减刑假释程序的神秘面纱
发表时间:2012-06-22 浏览次数:160

减刑、假释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罪犯关心的焦点、监狱工作的重点,是衡量监狱执法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6月26日上午,省监狱管理局召开河南省研究减刑假释监狱长办公会视频观摩会议,全省38所监狱同步进行了观摩。

现场

视频观摩监狱长办公会

6月26日上午,省监狱管理局召开了河南省研究减刑、假释监狱长办公会视频观摩会议,这是我省监狱系统首次利用远程视频的形式就监狱重要的执法活动召开的观摩会。全省38所监狱同步观摩了河南省新乡监狱研究减刑、假释的监狱长办公会。河南省监狱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的同志,以及部分省局执法监督员参加了观摩。

在省新乡监狱分会场,该监狱监狱长张传生主持办公会。会议通过了《河南省新乡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告》,逐一审议了19名罪犯的拟提请减刑假释建议,并形成决定。

这是我省监狱利用网络信息化建设成果规范监狱执法活动、提高监狱执法质量的新举措,揭开了监狱执法工作的神秘面纱。

据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王有仁介绍,这次观摩会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高监狱对减刑、假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规范监狱长办公会研究减刑、假释的工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减刑、假释工作,积极推进我省监狱系统提请减刑、假释工作健康发展。

成绩

未发生一起违法案件

2001年至2006年,我省监狱系统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38126件,没有发现一起违法案件。

据了解,近年来,为推进公正执法,省监狱管理局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把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有关原则、工作程序、实体条件、把握标准等进行了系统规范、细化,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对我国有关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法律规定进行了归纳、整理,将一些比较笼统的法律规定细化,促进了全省减刑、假释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在减刑、假释的每个环节,监狱都坚持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纪检部门的监察监督、上级领导的行政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省监狱管理局建立了减刑、假释备案制度,要求监狱评审委员会研究后两日内将提请“减刑假释审核表”报送省监狱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专人负责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各监狱评审委员会研究案件时都邀请驻狱检察室的检察人员参加,在监狱长办公会研究减刑、假释时邀请执法监督员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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