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政法单位“执法整改”活动中,北京市监狱局对狱警执法最易出问题的提请减刑假释程序进行了规范。记者日前从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了解到,现在一名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经过10个环节,并进行两次公示。
记者日前在北京市监狱一个小礼堂里看到,申报减刑假释的24名罪犯及部分旁听家属,整齐地坐成几排,等待着即将举行的提请减刑假释公开审批大会。由监狱长、狱政科长、教育科长、驻监检察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每名罪犯的基本情况、适应减刑假释法律依据做逐一审查。
当天,公开审批会进行了一个小时。会后,24名罪犯的名单、减刑期限、拟假释情况都在各分监区张贴,准备公示7日。被批准申请假释的罪犯李某的妻子含泪告诉记者,如果这次法院批准她丈夫的假释申请,明年春节他们一家就能团圆了。“没想到监狱执法程序如此公开透明,这次旁听让我心里很踏实。”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罪犯申报减刑假释,分监区审批同意后,先在分监区范围内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监狱再召开公开审批大会、再次公示,最后经监狱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后,移送到法院。
为了加强监督,北京市监狱局本月还出台了《关于提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办案审查工作规定》。规定指出,因案卷质量问题一个季度被本监狱、市监狱局退卷10次的,由于监狱违章过错、致使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意见和法院裁定不一致的,对罪犯病残鉴定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的,都要追究承办干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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