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罚运用 > 减刑 > 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
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
发表时间:2005-01-18 浏览次数:153
减刑的起始时间,是指罪犯被执行刑罚多少时间后才可以依法减刑;减刑的间隔时间是指第一次减刑与第二次减刑之间应相隔多少时间的规定。

一、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

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第二次减刑时,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三、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比照前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四、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二年后方可减刑;

五、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不得减刑,二年执行期满可减刑。

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期限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期限不得少于十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得少于十二年。

--------------------------------------------------------------------------------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量刑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6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