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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评估,彰显人文关怀
发表时间:2012-06-22 浏览次数:443

说到假释,可能很多人都听说过,但什么是假释,要获得假释需要哪些条件,可能知道的人就不多了。假释,说白了,就是假的释放,是指犯人在服刑一定时间后,如果能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有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

这里假释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不致再危害社会”,然而,如何科学预测并且保障犯人在获得假释后不再危害社会,一直是社会和法界探寻的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假释本身的成功与否,而且与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安宁及百姓的幸福息息相关。

从今年开始,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对假释审核程序进行创新探索,在原有公开听证的审核程序上,又增加了一项评估工作,由社区矫正部门提前对申请假释的犯人进行家庭情况的走访,以及社会矫正环境的评估。今天的节目,咱们就来说说徐州中院的这项创新尝试。

4月13号下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走进了监狱,对18名申请假释的重刑犯人员进行了公开听证。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 孟昭伦: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典型假释案件审理方式指导意见规定,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在这里对拟假释服刑人员周某,吴某等18名罪犯进行公开听证。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 孟昭伦:因为什么罪被判刑的?

拟假释人员:盗窃罪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 孟昭伦:判了多长时间?

拟假释人员:判了15年。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 孟昭伦:有没有违反过监规?

拟假释人员:没有。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 孟昭伦:减过几次刑?

拟假释人员:减过两次三年。

对于假释案件实行公示制度和有条件的公开听证制度,最早是从06年由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开始执行的,目的就是为了使整个假释过程变得透明与公正。今年开始,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犯人宣判假释前,又增加了一项工作,首次尝试对申请假释的人员进行家庭情况与社区矫正环境的评估。

今年33岁的孟某是贾汪区马庄村人,13年前,他以盗窃罪被判处了15年。在徐州监狱服刑的期间里,孟某由于表现突出,遵守监规,徐州监狱向中级人民法院呈报了申请假释的报告。法院在接到提请意见后,首先与当地的社区矫正部门一起来到马庄,到孟某的家中进行了走访。

时间:4月10日

地点:贾汪区马庄村孟某家

孟庭长:我是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我姓孟,他姓郑。这位是咱当地青山泉镇司法所的蔡主任。我们想来看看,你儿子不是在监狱服刑吗?监狱根据他的表现情况,建议假释,就是提前释放。想不想让他早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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