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罚运用 > 缓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2-06-23 浏览次数:145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法释〔2002〕3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已于2002年11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9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02年11月5日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0)甘刑他字第536号《关于死缓生效日期如何确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刑法第 五十一 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或者裁定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量刑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76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