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恐吓罪也叫做恐吓威胁罪,虽然我国现行刑法当中并没有这个罪名,但是实际上已经有了刑事处罚威胁恐吓的条款,那就是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今天,杰x律师要为大家介绍的是,威胁恐吓罪情节方面的知识,告诉你威胁恐吓罪情节较轻有哪些,情节恶劣又有哪些。
一、情节较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情节恶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其实,恐吓威胁罪的犯罪情节就是参照着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情节而来的,情节较轻的有6种行为,情节恶劣的有4种行为。并且对情节恶劣的,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威胁恐吓罪情节较轻与恶劣分别是指什么”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