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法 > 法律法规 > 刑法法则 > 刑法修正案八之缓刑适用
刑法修正案八之缓刑适用
发表时间:2015-03-23 浏览次数:54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刑法修正案八之缓刑适用”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司法解释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9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更多分类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