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
区分罪数的标准——法律是如何判定的?
触犯受贿罪与徇私枉法、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等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而不能实行数罪并罚。 区分一罪与数罪时,虽然应以犯罪构成为标准,但要综合考虑以下几点:(1)对几次相同的犯罪行为能否进行一次评价?如果得出肯定结论,原则上就以一罪论处,如对于几次走私相同物品的犯罪、几次实施的相同财产犯罪等,可以进行一次评价,即累计犯罪数额作为一罪论处。如果得出含定结论,则不能以一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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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犯罪构成]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在刑法中的规定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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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犯罪构成]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2014年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故意伤害罪要判几年?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律咖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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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犯罪构成]
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2007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文件公通字〔2007〕8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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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
寻衅滋事罪
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肆意挑衅,横行霸道,随意殴打伤害无辜,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的问题是: 1、构成本罪的关键是,行为人在客观上须有寻衅滋事,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1)随意殴打他人;(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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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犯罪构成]
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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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犯罪构成]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
特权与豁免之情形下,凡享有此项特权与豁免之人,均负有尊重接受国法律规章的义务。此等人员并负有不干涉该国内政的义务。所以,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我国虽然不能行吏刑事管辖权,但是可以通过外交途径加以解决。也就是说,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不能按照司法程序对他们进行搜查、拘留、逮捕、起诉以及定罪、判刑和执行刑罚,而只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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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是犯罪构成的组成部分。要件的有机统一形成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要件是由刑法总则与分则统一规定的,而不是仅由分则条文规定。因此,不能认为分则条文都完整地规定了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四要件说 四要件说是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模式。从苏联学习过来的。是典型的社会主义法系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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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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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犯罪行为?
犯罪是侵犯法益的行为。作为违法构成要件要素的行为也被我国刑法理论成为危害行为。 没有行为就没有犯罪。也可以说不要离开行为谈犯罪,离开行为就不要谈犯罪。离开了行为谈犯罪,是在谈一种感觉。不能够具体精确区分各种犯罪和未完成形态。 行为是基于意思的身体动静。刑法上的行为,是指基于人的意识实施的客观上侵害法益的身体活动。具有有体性、有意性和有害性三个特征。 有体性,是人的身体活动,包括积极活动与消极活动。所以,思想被排除在行为之外,随之被排除在犯罪之外。行为是客观的,外在的表现,能够改变客观世界,侵害法益。 有意性,是人的意识,基于人的意识而做出的。这是行为的主观要素。所以,无意识的举动被排除在行为之外,随之被排除在犯罪之外。譬如身体的痉挛、抽搐、梦中的动作等,并非行为。 有害性,是行为必须客观上侵害了法益,这是行为的实质要素,违法构成要件所规定的行为,都是侵害法益的行为。所以,没有法益侵害性的行为被排除在行为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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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犯罪构成]
什么是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是指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张艺律师解说: 单位犯罪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由单位内部成员实施的犯罪,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其负责人员决定实施。 3、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条文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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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犯罪构成]
论述犯罪构成理论
犯罪构成是罪刑法定的主义的产物 , 大家可能还不知道 犯罪构成理论 到底是怎样形成的,有哪些主要构成要件,那么,请大家阅读下文了解有关犯罪构成理论的详细知识! 论述犯罪构成理论 1概念 所谓犯罪构成,指的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2解释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其中,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行为人的罪过(包括故意和过失)是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主观方面要件,有些犯罪的构成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特定的犯罪目的。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某些特定犯罪的构成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或者损害特定的对象等。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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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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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客体包括哪些
一般来说,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所以,作为贪污罪客体物质表现白对象有:一是公共财物;二是国有财物;三是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犯罪客体包括哪些 其一,当然的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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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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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2001年4月18日)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 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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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企业、工厂、矿山等单位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等在明知确实存在危险或者已经违章,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国家、企业的财产安全没有保证,继续生产会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仍然不顾相关法律规定,以解雇、减薪以及其他威胁,强行命令或者胁迫下属进行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严重财产损失的行为。 二、《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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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罪名的定罪数额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罪名的定罪数额标准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 抢劫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盗窃罪(刑法第264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4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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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犯罪构成]
主犯包括哪些类别
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组织、领导往往具体表现为:负责组建犯罪集团,网罗犯罪集团成员,制定犯罪活动计划,召集犯罪会议,分配犯罪任务,指挥集团成员进行具体的犯罪活动等。 二、主犯包括哪些类别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类主犯是指除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具体包括以下四类: (1) 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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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很好的防止职务犯罪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便由此产生。 (二)法律制度不健全我国目前有关行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很多,但仍存在不少漏洞与不足,这就为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实施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了预防有关人员的职务犯罪,国家实行了许多相关的制度,如法律监督制度、纪检监察制度。这些制度对于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起到了很好作用,但它们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从而为职务犯罪的滋生蔓延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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