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法 > 犯罪 > 犯罪构成 > 杀害被继承人未遂,事后得到被继承人原谅的,当事人是否还有继承权?
杀害被继承人未遂,事后得到被继承人原谅的,当事人是否还有继承权?
发表时间:2013-02-26 浏览次数:189

杀害被继承人未遂,事后得到被继承人原谅的,当事人是否还有继承权?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第十二条规定:“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第(一)项或第(二)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处理。”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属于继承权的绝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的法律效力在于继承人的继承权永久的丧失,不可逆转。即使被继承人没有死亡,事后原谅继承人的杀害行为的,也不能改变这种效力。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杀害被继承人未遂,事后得到被继承人原谅的,当事人是否还有继承权?”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犯罪构成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9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