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法 > 犯罪 > 犯罪构成 > 男子银行持刀吓唬女童 律师称尚不构成犯罪
男子银行持刀吓唬女童 律师称尚不构成犯罪
发表时间:2013-02-19 浏览次数:141

案情简介:

一男子因与妻子有感情纠纷,在路上与多人发生纠纷,毁坏经过的财物,后又到某银行内抓住一个3岁的女孩,左手按住小女孩前胸,右手拿着菜刀,当时场面很紧张,他还拿刀在空中比划了一下,但是没伤到小孩,小孩吓哭了,在此过程中该男子说了句“别过来,我不想伤你们”。约1分钟后,该男子放开女孩,朝外走去。到了附近楼层的楼顶,想要跳楼轻生。在民警的几番劝说下,僵持了几个小时,才下来。暂且不说男子的种种行为,但该男子在银行内持刀控制住小女孩1分钟,是否构成劫持人质呢?

律师说法:男子控制女童尚不构成犯罪

因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因为没有向被劫持者家属索要赎金等财产性利益,所以不构成绑架罪;因为没有伤害他人身体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从行为上看,不符合相应罪名,从其本人的实际表现上看,主观上没有伤人故意,客观上没有危害结果。其人当时处于一种不理智状态,我个人认为不构成犯罪。

相关法律知识: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律咖网小编推荐您阅读:

更多抢劫罪相关知识

更多绑架罪相关知识

更多故意伤害罪相关知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男子银行持刀吓唬女童,律师称尚不构成犯罪”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犯罪构成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6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