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路面石块致人受伤公路局担责
今年9月20日20时左右,小钟驾驶两轮摩托车沿公路靠右侧行驶时,因对面大车车灯照射,使其未能注意到散落在公路路面上的一块大石块,撞到后摔倒受伤,共花去医疗费用5000多元。小钟不知道他能否要求公路局赔偿,故来到法院咨询。 法官认为:小钟被散落在公路上的石块造成损害,可依法要求公路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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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为躲避小孩横穿公路紧急刹车致伤乘客应担责吗
我是一出租车司机,一个月前,在载乘客李某回家时,一个正在马路边玩耍的小孩突然横穿公路,我当即紧急刹车,虽避免了车祸,却由于巨大的惯性,乘客李某的头部撞在挡风玻璃上,李某受了轻伤,用去医疗费1000余元。因为小孩的父亲仅赔偿了200元,李某遂要我承担余款及误工、交通费用。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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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父替子清扫街道受伤城管局是否担责
工资卡上,无需签名。 2009年12月24日早上7时10分许,熊某太在其工作的路段清扫街道时被驾驶二轮摩托车的李某撞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熊某太申请劳动仲裁被裁决不予受理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城管局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8.6万元。 [分歧] 父替子清扫街道受伤城管局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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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记者抓拍报道新闻是否侵犯他人权益
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可见,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构成要件:一是未经肖像人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媒体记者在公共场所随意抓拍图片、图像,客观报道新闻,并非出于营利为目的,亦无需取得肖像人本人同意,故媒体记者的这种行为并未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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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外”需要承担何种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法第13条规定,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因此,构成共同侵权的数个行为人必须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行为人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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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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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人侵权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侵权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必须是一样的吗?
数人侵权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侵权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必须是一样的吗? 答案是否定的。审判实践中,各个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理由如下: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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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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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遭遇医疗事故能否索要误工费
未行必要检查、治疗方法不规范、未与患方签署治疗同意书。医方的过失行为与患者出现多发性脑出血、持续植物人状态有因果关系,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此事故属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内乡县某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2008年6月19日,北京市中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为,刘某伤残等级为一级伤残,其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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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双重身份受害人的误工费应按何标准赔偿
元的事实,是其正常经营状态下的事实。但是在小麦收割期间,还有因下雨地湿及张某使用的收割机出现机械故障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收割机作业的可能。因此,张某在小麦收割期间的收入并不固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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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我能够自作主张转院治疗吗
前不久,我上街散步时被伍某驾驶的小汽车撞伤左腿。我在本地医院住院治疗一个多月也未痊愈。为了方便照料我,在北京上班的儿子将我接到北京住院治疗了两个多月。谁料在索赔时,伍某说我转院到北京治疗未经本地医院批准,伍某也不知情,因而在北京开支的治疗费、往返车费等4万余元系擅自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负。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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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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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失足坠落摔残疾 学校存在过错须担责
齐某是山东省曲阜市一高校大学生,在校内的教学楼二楼上课,教室的南窗户外面就是教学楼门厅的顶面,窗户没安装防护网,于是常有同学跨过窗户在门厅顶面玩耍。有一次,齐某通过窗户到门厅顶上打电话,在走到边缘时不慎失足坠落受伤。经司法鉴定,齐某腰部为5级伤残,需部分护理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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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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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补救措施与损害赔偿
《合同法》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三种方式。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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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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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包括什么?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 1.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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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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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合同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失的,应当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它以实际损害的发生为前提,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赔偿范围的确定标准,这便是损失赔偿的补偿性特征。同时,在特定情况下,赔偿损失还具有惩罚性。例如,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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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赔偿义务人可以分期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吗?
有些赔偿内容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34条规定,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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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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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应当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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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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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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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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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的定金及其损害赔偿问题
那么开发商不仅无权没收买方的本金,而且在买方主张要求适用定金罚则时,由于开发商抛出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显然构成不履行认购书中诚信谈判的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 《解释》第四条中“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的规定亦应理解为,当事人双方全面、忠实履行了预约合同中诚信谈判的义务,但仍未达成本约协议的情形。 在适用定金罚则后,守约方能否再主张赔偿损失呢?我们认为守约方的请求应予酌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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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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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在幼儿园受伤 幼儿园园方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某学院教员丁某近日致信本栏目问:2010年3月,我将3岁的女儿送入某幼儿园入托。5月24日上午,女儿在幼儿园玩滑梯时,因班上老师去接电话,没人看管,被身后的小朋友李某从两米高的梯台上推下摔伤,住院治疗花费1500多元。园方以该事故应当由小朋友李某负责为由,拒绝赔偿医疗费。 律师回复:本案涉及幼儿园因自己的过错承担适当民事责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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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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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 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 丙方(车辆挂靠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时 分许,乙方 驾驶 车牌号为的 车 行驶至 县 路 居民区附近时,不慎与甲方的 发生交通事故,致 当场出现人身损害,财产受到相应损失。甲、乙、丙三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和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以及财产损失项目共计万元(小写: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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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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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侵权行为的体现
人肉搜索,是以互联网为媒介,在逐个甄别基于人工方式搜索的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匿名知情人公开资料等方式搜集信息,以查找人物或者事件真相的群体性搜索行为。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搜索手段其本身与侵权并无必然的联系,但是由于人肉搜索的盲目性和非理性、搜索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搜索内容的广泛披露,极易在搜索的过程中对他人的权利造成侵害,构成人肉搜索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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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