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四川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表时间:20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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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4年四川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赔偿金最新计算标准(用于2013年5月1日以后法庭辩论时计算四川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最终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为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07元,
2.人均消费性支出15050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001.4元,
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366.7元。
5.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79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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