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司法局开展《侵权责任法》知识培训
发表时间:201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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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新闻网讯 2009年12月26日,备受关注的《侵权责任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正确理解和贯彻该部新法,近日,洪江市司法局特地邀请洪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向培权同志对全市执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司法员进行《侵权责任法》知识培训。
向副院长从该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溯及力以及与以往法律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的差别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例全面生动地解读了该部法律。他强调,该部以保障私权为核心的法律,从中国的立法进程来看,是一部标志性的法律,它的出台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到了支架性的作用。它对包括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专利权、继承权等一系列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提供全方位保护,提升了人们的维权意识,推动人们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该法中的许多内容是法律上第一次作出明确规定的。
通过本次知识培训的开展,我市广大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司法员对《侵权责任法》有了一定的理解和掌握,为今后深入研究和正确使用该部法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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