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50多岁的人,怎么像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一样不懂事,怎么可以冲动到将大粪往人的嘴巴里放呢?难道你不知道这样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有你们夫妇,亲弟弟重病不去看望不说,连他的追悼会也不参加,尽管你们确实受到侮辱了,但对你们这样的行为,作为法官我也只能对你们进行狠狠地批评。""你们本就是姑嫂关系,都是一把年纪的人了,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们双方都应该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
在法官的批评带教育的调解下,一起矛盾非常对立的侮辱刑事自诉案件终于以自诉人撤诉而圆满结局。柴林(化名)是返沪的知青,他勤快忠厚,据所住地的居民反映,是一个难得的好人。柴林在上海有兄弟姐妹好几个,除了其兄柴甫(化名)关系比较差外,和几个姐妹感情都很好。有时真的是造化弄人,自2002年以来柴林就一直重病缠身。在柴林重病期间,一些社区的阿姨自动募捐款去看望他,但作为兄长的柴甫,从来没去看过一次。柴林的病情在医院继续恶化,终于不治而离开了人世。去年7月15日是柴林的追悼会。这种悲伤的气氛中还洋溢着一种异常的情绪,开追悼会,柴甫夫妇也没有来,几个兄弟姐妹给柴甫打电话通知他亲弟弟要开追悼会了,柴甫夫妇居然说不认识他们。柴甫的行为让柴家姐妹本来悲伤的情绪转化成了一种愤恨,在他们的眼里,柴林的死和柴甫夫妇有种必然的联系。就在柴林开追悼会的当天晚上,柴家姐妹几个就群情激愤地一起向柴甫家奔去。在柴甫的大妹柴花(化名)的头脑里,是柴甫夫妇气死了自己的亲弟弟,要让他们付出代价,她要用大粪去好好羞辱一下柴甫夫妇。一到柴甫家,双方立刻发生冲突。柴花将准备好的大粪分别洒到了柴甫和其妻子邹凤(化名)身上,而且趁邹凤不注意将大粪放到了她的嘴巴里。双方闹得乱轰轰的,直闹到"110"的警察赶来,冲突才平息下来。事故发生后,邹凤一纸诉状就将柴花告上法院,要求追究柴花侮辱罪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各种损失两万余元。
碰到这样的家庭内部的刑事案件,法官对案件作了细致的分析。法官从综合角度考虑这起案件,柴甫和几个兄弟姐妹向来不和,根据柴甫周围居民和所在居委的反映,柴甫夫妇对待自己的亲兄弟柴林确实有些绝情,也正是其绝情在先,才引起了这场纠纷,尽管他们受到侮辱,周围的居民仍然对他们反映不佳。而从柴花的行为考虑,尽管她是出于激愤,但其行为也实在有些出格,不过如果真要追究她的刑事责任,势必引起柴花其他兄弟姐妹与柴甫夫妇的关系更加恶化。正缘于此,就出现本文开头法官努力进行的调解工作。在法院的耐心调解下,作为自诉人的邹凤提出,由柴花赔偿她各类损失1万元,她就不再要求法院追究柴花的刑事责任;对邹凤的要求,柴花也表示同意。之后,邹凤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予以准许,最终一起矛盾非常对立的家庭内部案件终于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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