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的代理
发表时间:201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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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的代理
儿女不满18岁.儿女不愿意,父母能强迫儿女改名字吗? 如果改了有没有侵犯姓名权.依据的是哪一部法律的哪一项哪一条?
专家:父母实施亲权的代理行为
姓名一般都是自然人出生时其父母确定,但这不是对自我命名权的否定,实际上是父母亲权的表现,是父母实施亲权的代理行为。自然人成年后,也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变更自己的名字。自我命名权的另一个表现是自然人选择自己别名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来确定登记姓名以外的笔名、艺名以及其他相应的名字,任何人都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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