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人身损害 > 侵权损害赔偿 > 人格权侵权赔偿 > 谢晋名誉权案:刘信达30万财产被冻结 宋祖德兄弟上诉
谢晋名誉权案:刘信达30万财产被冻结 宋祖德兄弟上诉
发表时间:2012-06-26 浏览次数:102

谢晋名誉权案:刘信达30万财产被冻结 宋祖德兄弟上诉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4日宣布,继宋祖德、刘信达兄弟一审被判侵犯名导演谢晋名誉权后,根据谢晋遗孀徐大雯的申请,被告刘信达的30万元财产被冻结;与此同时,宋祖德、刘信达不服判决,于4日提起上诉。

2009年12月25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宋祖德、刘信达兄弟的博客属捏造、诽谤,严重侵犯了电影艺术家谢晋的名誉权,法院判其停止侵权,在网络和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谢晋遗孀徐大雯经济损失89951。6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2009年12月30日,徐大雯向静安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称被告刘信达在上海拥有价值不菲的多处房产,恐一审败诉后宋祖德、刘信达为逃避法院执行,主动变卖上述财产,请求对刘信达名下价值30万元的财产采取扣押、冻结或查封措施。法院在全面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及担保后,于2009年12月31日裁定:冻结刘信达银行存款人民币30万元,或查封刘信达同等价值的财产,并已着手落实了相应保全措施。

与此同时,2010年1月4日,法院收到律师代交的两被告宋祖德、刘信达的上诉状,上诉理由有6条,包括博客被他人冒名发表文章、精神损害后果认定不清等。静安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即与宋祖德、刘信达进行了电话联系,两人均确认系他们提起上诉,故已作上诉立案处理。与此同时,宋祖德还向静安法院立案庭递交了起诉状,状告多名媒体记者。对此,法院已经依法按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谢晋名誉权案:刘信达30万财产被冻结,宋祖德兄弟上诉”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人格权侵权赔偿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6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