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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怀疑偷窃 是否侵犯我的名誉权
发表时间:2012-06-26 浏览次数:344

被怀疑偷窃,是否侵犯我的名誉权?

有一个朋友在门市上班,工作没有一个月老板就丢钱了,老板怀疑是他拿的,但是他们又没有证据是他拿的,就被叫去派出所,这样的人要不要负法律责任?是否侵犯了朋友的名誉权?

律师解答:

老板只是怀疑,再说又未对其采取非法手段,向派出所提出自己的怀疑,由警察调查,这是合理的,并不构成侵权,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侵犯名誉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同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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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5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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