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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谣言是不是侵犯名誉权
发表时间:2012-06-26 浏览次数:38

散布谣言是不是侵犯名誉权?

我一邻居说我偷盗他家的东西,但又没有证据,于是报警,并到处散布谣言。请问这样做是不是侵犯名誉权?

律师解答:

轻则属于侵犯名誉权,重则属于诬告陷害。

相关法律知识:

维护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是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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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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