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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泄露个人信息当商品出卖侵犯隐私权
发表时间:2010-10-18 浏览次数:460

针对个人或家庭的信息资料被泄露,而频繁遭到骚扰一事。哈尔滨市道里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李栋告诉记者,在日常工作中,他经常遇到因为不经意 间泄露了个人信息而引来的诈骗案件。据李栋介绍,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之一是在现实生活中办理一些业务时填报了个人详细信息并提交了多份复印件,比如办理电 话卡,在中介单位留下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求职时在应聘单位填报了详细信息等,这些信息可能流失并被不法分子利用;其二是在互联网上泄露了个人真实信 息,比如前文提到的那位发帖人,还有在网聊中向陌生人透漏了个人资料和家人情况;其三是路遇自称是自己或家人的老熟人、老战友、老同学等陌生人,在对方的 热情搭讪下不自觉地泄露了自己和家人的信息。

据了解,近年来类似的案件在哈尔滨市发生过多次,且大多数犯罪分子都得逞了,被骗未遂的情况只是极少数。“最重要的是,要保护好个人的资料。”李栋说,只有这样才能安全有效的杜绝资料外泄,杜绝诈骗案的发生。

那么如何才能保护好个人隐私呢?黑龙江省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表示,提高保护意识是杜绝个人信息泄露的重要方法,消费者最好不要给商家留下个人信息,如确有需要,则要和对方约定保密协议,如对方泄露个人信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据了解,根据《宪法》、《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个人的信息资料属个人隐私,在无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 向社会公开和传播。但是这种规定是粗线条的,执行起来难度很大。不过,涉及每个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目前已呈交国务院,进入立法阶段。该草案规定 了拥有个人信息的企业与团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禁止任何团体在未经个人同意的前提下,将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法学博士朱南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作为公民的一项人格权,隐私权在性质上是绝对权,其核心内容是对自己的隐私依照 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然而,在当今这样一个信息化社会里,随着信息传播手段和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的隐私面临着被侵犯的 威胁。朱南平说,隐私权纠纷增多的原因在于许多人对公民的隐私和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甚至错误地以为我国法律对个人隐私权没有明确保 护,以至于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还不知是违法。其实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上对于隐私权的保护就已经从消极保护演进到积极保护。我国采取间接、分散的立 法方式,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多层面的隐私权法律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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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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