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人身损害 > 侵权损害赔偿 > 人格权侵权赔偿 > 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被侵害的表现
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被侵害的表现
发表时间:2005-06-13 浏览次数:430
任何公民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发表言论的内容,只要不超出法律范围,就不应受到干涉。公民的言化自由在十年“文化大革命”中遭到严重破坏,正常的发言权被剥夺,谁提出批评、建议就遭到迫害。粉碎“四人帮”后,广大群众能畅所欲言,学术和艺术日趋繁荣。有的人还可能利用公民的言论自由来对其他公民进行侮辱、诽谤、攻击,认为这是自己的自由权利。侵犯公民的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可能表现为当公民符合参加某一合法团体的条件时,加以阻止或不予批准、不给办理等;当公民合法的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符合条件时不予批准,或不给办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被侵害的表现”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人格权侵权赔偿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6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