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
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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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为办房产证代签合同 是否侵犯姓名权
房地产公司没有经过高先生本人准许,擅自使用其姓名,客观上已经构成侵犯姓名权。虽然没有造成实际损失,但不能免除其侵权责任,其应依法向高先生赔礼道歉。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案由有误,不应是姓名权纠纷,应属合同纠纷。房地产公司冒用高先生的印章与自己签订新合同,事后高先生没有追认,新合同应当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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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孙某等与A制药厂侵犯姓名权等纠纷案
孙某等与a制药厂侵犯姓名权等纠纷案 ——盗用他人名义进行广告宣传构成名誉侵权 原告:孙某 原告:王某 原告:贾某 原告委托代理人:孙随勤,泰瑞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a药厂,住所地:上海市浦东伽利略路 案件基本事实 三原告均是b学院资深教授,多年来一直从事中医药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在中医药界享有一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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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人格权侵权赔偿]
大众化的署名是否侵犯姓名权
了自己的姓名权,要求李某赔偿。但是,李某辩称自己并未在信中写王某父母的名字,根本不构成侵犯姓名权,拒绝赔偿。请问,李某只是用王某家长的名义,而未用其真实姓名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害他人姓名权呢? 【评析】 公民的姓名权,是指公民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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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姓名权纠纷案例
今天上午合议庭审理一起姓名权纠纷案件。这个案子很多同事讨论过,到现在我心里还没个底,虽然承办人不是我,但及时补充知识盲点是非常必要的。有几个点,我比较疑惑的,想跟有兴趣的朋友探讨一下。 基本案情是这样的,甲在特定行业创业致富,拥有一家公司,其个人事迹很多媒体都有报道,乙是甲手下打工的,看到甲的成功,觉得有商机。于是成立了一家冠有甲个人姓名的公司,其经营范围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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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户籍丢失嫌麻烦 侵犯他人姓名权
“他们滥用我的姓名办理结婚登记,致我男友误解,以为我有结婚、离婚的婚史,不愿与我结婚,为维护我的名誉,我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给我赔礼道歉。”1月26日,陕西省平利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滥用姓名引起的姓名权纠纷案中,原告方莉莉庭审陈述。 2005年6月份,被告王刚、李文准备登记结婚,因李文全家搬迁,户籍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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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任建X诉县公安局侵犯姓名权案
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双流县公安局办证中心此举剥夺了法律赋予他的更名权,遂将双流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同意他更名,并要求双流公安局修改限制他更名的相关法规。 【裁判】 法院一审判决:当庭驳回任建x的诉讼请求。 【法理分析】 本案属于公民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给自己改名的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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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假冒他人姓名刊登广告是否侵犯姓名权
直接的故意,只不过想与原告开个玩笑让原告大吃一惊而已,且没有造成原告多大的后果,因此,没有侵犯原告的姓名权。原告认为,尽管二被告没有直接的故意,但二被告开玩笑假冒我的姓名刊登征婚广告,已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且遭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指责。二被告已侵犯了我的姓名权,法院应当依法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点评] 本案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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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重庆谊人公司诉王道红姓名权纠纷一案
湾组90号附6号1-1。公民身份号码:510215195711183316。 委托代理人:匡涛,重庆兼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重庆谊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王道红姓名权纠纷一案,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10日作出(2008)碚法民初字第847号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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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王文诉王发祥不当使用股东姓名案
一审判决书: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2002)青民一初字第792号。 二审裁定书: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潍民一终字第121号。 2.案由:姓名权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王文。 诉讼代理人(一审、二审):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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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侵犯股东姓名权案
责任,被告的行为给原告带来极大的心理负担和心理阴影,造成原告极大的精神损害。原告还因被告的行为被东黎公司扣款人民币4000元和2000元。要求法院确认被告假冒原告签名的行为侵犯原告的姓名权,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被告张菲辩称,被告原系东黎公司股东,与另一股东各持公司50%股权。因事发时公司的股东发生矛盾,张菲确私刻了东黎公司检测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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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隐名股东求正名
早在3年前,就获得5%的股权转让份额的上海咨达实业有限公司,为使自己隐名股东的身份予以正名,把上海华侨商务总汇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成为享有股权身份的股东,并办理变更成公司股东的审批及登记手续。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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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股东姓名权被冒充的法律救济
局不能直接调查该事件真实性,不能直接注销王小姐的股东身份,让王小姐去法院确认注册公司的文件无效,然后工商局才考虑注销王小姐的股东身份问题。到了某区法院,立案却大费周折,因为此类案件尚属首例,某区法院向上级法院请示后,表示对此类冒名股东的确认之诉案件,不予立案,若要起诉只能以侵犯姓名权起诉。王小姐迷惑了,要注销自己被冒名的股东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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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侵犯股东姓名权的法律纠纷
原告a系某公司的股东、董事,在a未参加董事会的情形下,b董事直接在董事会决议等文件上伪造a的签名,致使a变成了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a认为,b的行为是公司职务行为,因此公司未经其同意而盗用其姓名,侵犯了其姓名权,要求法院确认上述盗用姓名的侵权事实,并要求被告公司撤回相关的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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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姓名不慎被盗用误成股东
宁波中华纸业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产品经理马某因身份证被他人盗用,稀里糊涂成为别人公司的股东,险些被单位开除。昨天,经通州法院调解,侵权人冯某当庭赔礼道歉,并答应在今年3月31日前将马某从公司股东名录中撤出,赔偿马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共计人民币5.2万元。 去年12月24日,马某突然接到单位通知,告知经单位查证马某在其他公司任股东,违反了公司的管理规定,应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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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有土诉其女儿黄兰延用侵犯姓名权赔偿案
1996年6月1日,被告为申办厦门市金兰贸易有限公司的需要,与父亲即原告黄有土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书。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甲方(指原告)作为公司股东,无偿提供经营场所……。”此后,被告在办理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中,多次在公司股东栏目中代原告签写了原告姓名。同年11月,该公司更名为厦门丰仁得贸易有限公司时,仍由被告延用原告姓名作为公司股东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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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公司冒用他人签名引发的姓名权官司
停止假冒签名的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 被告代理律师在法庭上承认了原告方指控的文件上的签名是冒名签署的。其次,原告参股的公司经营延期,对原告的收益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原告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反而以侵权为由起诉,不符合侵权纠纷的法定特征,因此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冒用他人姓名构成侵权。 法庭判决 深圳市福田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应立即停止侵权并向原告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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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名中字母无法办身份证 讨要姓名权法院是否支持
名中字母无法办身份证,讨要姓名权法院是否支持? 一名普通青年要求保留名叫“赵c”的行政诉讼,日前一审获法院支持。 取名“赵c”的江西鹰潭市月湖区男青年,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被告知:“赵c”进不了公安部户籍网络程序,不能继续使用。今年1月4日,赵c向月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成为全国首例公民讨要姓名权案。 6月6日,月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赵c胜诉。月湖分局当场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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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权赔偿]
未成年人的姓名权归谁所有
未成年人的姓名权归谁所有? [案情] 原告陈某(夫)与被告许某(妻)于2001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所生之子陈小奇随被告共同生活。2003年2月,被告独自将陈小奇的名字更改为“张杰”。陈某得知后,以被告侵犯其对孩子的命名权为由,请求法院责令被告恢复孩子的原姓名。 案件审理中,原、被告均请求法院征求孩子意见。孩子在法院询问时表示,“张杰”是他愿意用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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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典型的姓名权纠纷案
一起典型的姓名权纠纷案 孙某等与a制药厂侵犯姓名权等纠纷案 ——盗用他人名义进行广告宣传构成名誉侵权 原告:孙某 原告:王某 原告:贾某 原告委托代理人:孙随勤,泰瑞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a药厂,住所地:上海市浦东伽利略路 案件基本事实 三原告均是b学院资深教授,多年来一直从事中医药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在中医药界享有一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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